开发商交房不让先验房业主哪有卖骡子不让看

世间奇事很多,但是有意思的人也很多,态度明确的,爱憎分明的,逻辑清晰的人也有很多,当然钻牛角尖的人也有,如果遇到这一堆业主,开发商需提高自身了,不能再和以往似的该糊弄就糊弄了,尤其是一些不知名的开发商地产公司。再者,房子在中国监管部门各种政策密集出台之下,越来越多的人懂得应理性看待自己用毕生的心血花大价钱来重新审视自己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来的房屋。

近日,在QQ群里,有这么一群人在持续维权,关于房屋质量问题,水电暖物业问题,关于先交钱还是先验房的问题等等,整个群内被吵得火热朝天,似乎就要炸掉似的。偶尔看到有人说,不交钱就不让看房,哪里有卖骡子不让看的?交了钱给你抱个猫出来,说这就是骡子,你也没辙,因为你已经交了钱,签了字,对方说了算?这段言语看上去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我们暂且不说这段话的重要意义。

从国际及国内商品交易惯例来讲,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也存在,但这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不通过验房,买房人的知情权无从保障。本站支招:在收到开发商发出的交房通知单后,一定要认真,最好能做到以下几个步骤,保障自己权益。首先,查看资料。其次,除了和物业及开发商工程人员一起验房外,好找一个验房机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规规范,查验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室内有害气体是否超标及小区环境等。然后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后,必须要物业予以认可签字。

那么群内有关讨论的楼盘---公园时代城先交钱后验房合法吗?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之前发布了新版《收房后验房,收房时还需预付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一旦交房后,房屋有质量问题或瑕疵,购房者要找开发商维权,往往比较困难。在商品房交付时好多业主按照开发商的要求草率收房,待到房子装修过程中或者入住后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找开发商交涉,如果是一些二线、三线甚至四线开发商,它会给你找出N个因素或者推脱,让买房业主很无助,因此先验房后收房很重要!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验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大家看明白了吗?你知道到底是先验房还是先交钱了吗?

其实,不管是买房子,还是买骡子,都属于商品。那么既然是商品,就应当是先检查/检验外观及是否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再进行缴费签字。也因此,网友来了一句:哪有卖骡子不让看的?

在我国很多城市,如北京早都从年1月1日开始,就彻底打破了这种“先交钱后验房”的霸王行为。1、北京市建委的新规明确要求,预售的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办理与预购人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购房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查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2、“先验房还是先交钱”一直是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收房时发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新规对这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这表示购房人的先验房后交钱的要求受政府规定保护。而对于查验房屋发现的问题,市建委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及时处理。

业界经常提到的“两书一表”是什么东东?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何谓两书?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竣工验收备案表

上面说过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该份验收报告需要盖六个公章:设计/勘察/施工/甲方/检测/监理单位。

那么,没有房屋竣工验收和质量方面的报告能否交房?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2、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3、房子没有两证,证明房子还不符合要求,拒绝接受交付是应该的,这种情况还应追加开发商逾期交房,按合同约定应继续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可以先办理房产证吗?答案是不能的,因为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条件是要通过综合验收。必须要经规划建设局质量监督站质量验收、规划测量队现场实测是否按图施工、房管局测测队实施竣工面积后才能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

文末梳理一下,验房的流程: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二、准备需要的验收工具

三、验收过程和具体步骤要根据购房契约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下面提供验房的参考步骤,通过的项目可在后面打“√”,未通过的注上说明,最后汇总,请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

1、查验文件2、验房检验的文件:

A、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必须具备。

B、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C、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必须取得,要带走。

D、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

E、该有5-6个公章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重要级别:最高级

验房事项:

1.带上试电笔、尺子、带二相/三相插头和电源显示开关的插座(小台灯亦可)、小锤子和电筒等东西。电笔(测插座)、尺子(量长度、水平)、布(分辨是脏还是划痕)。

2.验房时一定书面记录相关问题,便于与工程部联系整改事项。

3.验房时仔细检查,有些细节问题很容易疏忽,比如窗子的密封是否完善。

4.验房切忌着急,多看、多问、多记录。

因此,业主收房是最最重要的一环,千万不要为了着急住,草草收房,最好是可以提前“预验房”,再缴费,且在验房之前一定查好开发商相关文件、证件等资质是否已备齐(尤其是《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无此表或者无盖章的,直接STOP下一步),然后再开始进入实地验房,验房过程一定仔细,并做好拍照与记录,最后与开发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原文标题:开发商交房不让先验房业主:哪有卖骡子不让看骡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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