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角评论像管理汽车那样管理我们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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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吉林之声」

吉林新闻综合广播特约评论员·牛角

11月19日,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以此表达对小区里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1月13日,湖北武汉,金地圣爱米伦小区的业主卢女士凌晨从顶楼坠亡,事发前她曾多次在业主群、网格群反映,自己从小怕狗,因见一群大妈遛狗未栓绳做出提醒,大妈们非但不听,反而长期围堵、殴打、辱骂。后一位疑似遛狗者的家属在群内辱骂卢女士称其是狗。卢女士去世前留言称要用性命对抗遛狗不拴绳。

狗咬人拒不道歉的事件还未平息,就又发生了这样一起悲剧。而这件事情最悲哀的地方是,你甚至都找不到一个具体的责任者。当然,像是律师建议的那样,可以起诉那些长期围攻卢女士的养狗大妈们,告他们一个寻衅滋事罪。但这对于卢女士的悲剧却又于事无补。过去,我们看到过宠物咬伤甚至是咬死人的新闻,但因为养宠物不栓绳的问题逼死一个人,我也是头一回听说。而很多时候,非要发生这样不可挽回的极端事件,才会让人们正视一件事的严重性。养宠物不栓绳,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这是个大问题。这不仅是个道德问题,还应该是个法律问题。它甚至是一个文明进程的问题。我们常说,中国经济用了几十年时间,走过了西方一百多年的路程。但这仅仅是经济发展和物质文明的进步。在精神文明这一块,我们的进步没能跟上经济的脚步。表现出来的一个现象就是,在一些刚刚普及的新鲜事物上,我们还没能形成社会普遍认可的公序良俗。就比如说遛狗栓绳这件事,包括在公共场合不清理宠物的排泄物这件事,很多人不仅没有养成这个习惯,还粗暴地认为这并不重要。这必然就会不断地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以及邻里之间的冲突。

在狗咬人拒不道歉的新闻里,我们探讨了问题的解决办法,那就是提高对于违规者的惩罚力度。今天展开讲一讲。几年前,济南曾经出台一个养狗管理办法,叫做养犬积分制。具体来说就是,对于犬只扰民、遛狗不栓绳、不带犬证犬牌的行为,第一次查处进行警告,扣3分;第二次查处罚款至,扣6分;第三次被查扣满12分吊销狗证。狗证未年审则将一次性扣12分。这样看起来,养狗和养车差不多,狗主人和驾驶员都有被扣分罚款的危险。

可能有的狗主人不乐意了,狗怎么能跟车比呢?车就是人类的出行工具,而狗可是活生生的动物。可惜,无论您的狗是多么富有灵性,您是多么地疼爱它,甚至把它当家人看待,但本质上,狗和车一样,仍然是人类的财产。按照这个逻辑,宠物的行为就会成为主人财产权的延伸,所以主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宠物的粪便,宠物的叫声,尤其是宠物惊吓或是伤害到他人,就都在主人的责任范围之内。

所以这和车辆发生事故,车主要承担责任是一个道理。而济南试点的“养犬积分制”就是这样一个尝试,尝试引进对车辆事故的解决方案,来规范养犬行为。当然,制度设计出来了,接下来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执法。和车辆始终被摄像头监控不同,在小区和公园里发现养犬人违规就不大容易了,我想监督取证会比较困难。

也许我们还有一个天然的监督者,就是被狗惊吓到,或是被狗随地大小便恶心到的邻居和路人。网络上不是经常发起随手拍摄监督不良行为的活动吗?我想把这方法运用到养狗问题上,会形成一个比较良好的监督环境。如果养犬人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什么时候会被曝光、会被处罚,我想他们就会有所收敛了。当然,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借鉴交通法规。像“养犬积分制”可以看做是常规的处理办法,而如果真的发生了狗惊吓路人、狗咬人这类恶性事件的话,我觉得也应该像醉驾入刑那样追究养犬人的刑事责任。这里面还应该包括对受害人的巨额赔偿,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养犬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文明的发展总是层层递进,首先经济的发展让人们有了更多的精神需求,并且有条件饲养宠物;接下来宠物的泛滥必然会带来很多问题,这时候需要法律和制度跟进;接下来随着法律的管理和观念的进步,新的文明建立起来。我们正在经历这个过程。而我想说的是,养狗是个人自由,但在行使自由的同时也要知道,自由是有边界的,那就是他人的安全。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牛角、王睿旸、月半马尧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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